根据“中食安信”微信平台发布的食安快讯内容,本文将最近一周发生的食品安全信息热点事件进行汇总以飨读者。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食药总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11号)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饮料等5类食品39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通告如下:蜂产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2.3%;酒类7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3%;粮食及粮食制品97批次,饮料14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促进兽药合理、安全使用,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关于对100%橙汁标签标注问题的说明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在发布的说明中称,配料仅为水和浓缩橙汁,其中水是橙汁浓缩时失去的等量的水的预包装食品,名称可标为“橙汁”或“复原橙汁”。
质检总局:未禁止胶囊、口服液、片剂等形态的进口食品
截止目前,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禁止进口食品以胶囊、口服液、片剂等形态存在。
农业部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7月26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点任务为:推动生产经营者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统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
质检总局:2016年6月检出234批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
7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公布2016年6月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涉及234批食品、化妆品。所列批次食品、化妆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工信部批准发布《调味盐》等425项行业标准和9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无损检测仪器 试样 通用技术条件》等425项行业标准。批准《铝合金6063光谱单点标准样品》等9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行业标准样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药总局:严厉打击工业明胶加工食品案犯罪分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辽宁、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力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涉案产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
标签瑕疵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认定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涉诉酸奶标签上配料标示为干酪乳杆菌而实际添加的是副干酪乳杆菌,强调“此款酸奶富含益生菌”,却没有按照规定标注添加量,上述瑕疵明显违反食品安全标准,不属于可免责情形,故判决鸿达公司十倍赔偿邱辉货款损失7600元。
19款海淘奶粉抽检40%不合格 严重可致智力低下
《消费主张》栏目在京东、天猫等购买了19款热销奶粉,有8个样品的铁、锰、碘、硒实测值不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样品的不合格率竟然达到了42.1%,长期食用危害宝宝健康。
农业部对严格审慎对待转基因食品建议的答复
在遵循国际通行指南的基础上,综合借鉴美国和欧盟做法,注重我国国情农情,我国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涵盖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审批和产品强制标识等各环节。
揭“恶棍式”打假:自带假货掉包 拿到钱才撤诉
在严格遵守法律的职业打假行为之外,采用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方式进行敲诈的案例屡见不鲜。合法打假的崛起,客观上起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的作用,而其中乱象,又激起了新的矛盾,导致了超市群体与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