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快讯

每周热点食品资讯汇总(4月4日-4月10日)

  • 日期: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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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食安信”微信平台发布的食安快讯内容,本文将最近一周发生的食品安全信息热点事件进行汇总以飨读者。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食药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严查假冒婴幼儿乳粉案件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上海公安部门破获1.7万罐冒牌乳粉案件。国务院食安办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并要求相关省份彻查乳粉流向,严惩冒牌乳粉等欺诈行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经初步了解,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

 

中国公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正面清单”

     中国官方7日晚间公布包括配方奶粉、纸尿裤等商品在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后只有清单内的商品能享受跨境电商进口税收优惠。这份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为中国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家标准委关于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标准委制定了《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3月28日起实施。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海关监管问题进行公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食药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和薯类及膨化食品等4类食品3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2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再谈冒牌乳粉案

      由上海公安侦办的假奶粉案件,4月6日有新进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此事: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已督促案件,邀请冒牌产品流向地河南、安徽、江苏、湖北省进一步追查涉案产品;同时也为事件定性——属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消费者索赔。

 

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制售冒牌乳粉案件调查情况

      4月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的制售冒牌婴幼儿配方乳粉案件督查情况。

 

提升品质 标准先行 我国农产品相关系列标准审定完成

      日前,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和全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广东珠海共同组织召开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1项国家标准与《根菜类蔬菜流通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审定会。

 

食品标签“早产” 新食安法做出首例“吊证”处罚

      因为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北京万全居食品公司不但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也受到“5年内禁止入行”的严厉处罚。4月7日上午,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了这起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做出的全国首例“吊证”和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

 

食品安全风险解析:关于香兰素的科学解读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香兰素是一种兴奋性毒素,可刺激大脑奖励系统,让食用者觉得添加了香兰素的产品更加美味。香兰素是何物质,国家食药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进行了解读。

 

专家称“竹炭食品”并不排毒 还涉违法添加

       “竹炭食品”近两年开始走红,竹炭花生、竹炭面包、竹炭月饼、竹炭蛋糕等一度成为畅销食品。食品安全与营养专家蒋卓勤表示,商家宣传的竹炭食品保健功能并不存在,涉嫌虚假宣传。同时,竹炭并未被列入国家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之列,相关产品涉嫌非法添加。

 

北京稻香村诉苏稻混淆商标 接连发起4起诉讼

     两年前“稻香村”商标之争以北京稻香村胜诉了结。3月31日,北京稻香村却在京召开紧急媒体沟通会表示市场上苏州稻香村仍大量侵权,北京稻香村已向苏稻发起4起诉讼,除了索赔近4000万元外,还要求苏稻所有门店牌匾前必须加上“苏州”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