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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保健食品生产问题咨询

  • 日期:2024-10-19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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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目前没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但有注册申报了保健食品项目(简称A项目),审批审批各方面都顺利,预计能成功拿到批件。

 问题1:为了能尽快拿到生产许可,我们想用“拟备案的产品”这个方式申请生产许可,按审查细则的要求需要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那这个企业标准是否需要按正常上市产品进行标准备案,并获得备案号?还是企业内部的企业标准即可?

 问题2:用“拟备案产品”申请拿到生产许可后,如果我们的A项目批件批准下发,A项目的剂型、工艺流程、所用的生产设备基本都是和“拟备案产品”相同,申请变更增加A项目是否可以直接生产一批报生产,免现场核查?

答:

1. 企业标准在申请生产许可时可以提交内部执行的版本,可不用完成企标备案。但按相关规定,后续还需要进行企标备案。

2.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3.1.3.4(一)申请增加同剂型产品,生产工艺实质等同的保健食品。技术审查部门可以不再组织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