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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新规发布后,新旧标签更替应重点注意哪些内容?

  • 日期:2026-01-18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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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GB 7718-2025、GB 28050-2025等多项法规发布,均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已发布将近一年,不少企业正着手准备更新产品标签。那新旧标签更替应重点注意哪些内容呢,中食安信此前梳理了进口食品标签的注意内容,详见【原创】进口食品标签如何应对新规变化。对于国产食品标签的重点注意事项,中食安信梳理如下,供各企业及行业相关人员参考。


1. 食品名称

1)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成分应定量标示。如仅用于说明工艺、口味、用途等的,以及国标、行标、地标、相关标准命名的公告中已规定的食品名称所涉及的配料或成分或已规定添加量/含量的配料或成分,无需定量标示;

2)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食品,名称仅体现一种的,所用原料应当全部来自该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名称体现二种以上的,所用原料应当按照添加量从高到低在名称中排序;

3)以植物源性食品原料制成的模拟动物源性食品,应在名称中冠以“仿”“素”或者“某植物”等字样;

4)食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配料,仅用香精、香料调味的,如在名称中体现,应当在名称中冠以“某味”“某风味”等字样。


2. 配料表

1)复合配料(复配食品添加剂除外)必须体现复配属性,不再允许将复合配料展开和其他配料合并标示;

2)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的菌种,未经灭活或去除工艺的,应标示菌种的具体名称,其中起发酵作用的,也可归类标示为“发酵菌种”或“微生物发酵剂”。生产过程中直接添加的菌种经过灭活或采取过滤等方式去除的可不标示,如标示,应在食品属性名称或配料表的临近位置明示产品的杀菌工艺,或标示“非活菌型”“灭菌型”等能充分说明菌种已无活性的词语。


3. 日期

1)标示顺序:必须按照年、月、日标示;

2)标示内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的,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

3)标示位置:在主展示版面、设置独立区域、以白底黑字的形式标示。如独立区域未设置在主展示版面,应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标示的位置应具体、准确、易于查找。


4. 致敏物质

1)如配料表中存在GB 7718-2025第4.12.1列出的8大类致敏物质,应进行标示;

2)标示位置:配料表中或配料表临近位置。

 

5. 营养成分表

1)标示内容:新增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和糖,及“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警示语。

2)注意事项:当营养成分表中以饱和脂肪酸进行标示时,应将其含量折算为饱和脂肪后再计算NRV%。


6. 字符高度

字符高度按照包装最大表面面积进行区分,要求如下:


7. 需删除内容

1)不得以任何形式标示“无添加”、“0添加”及其同义内容;

2)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不得宣传含量为0

3)没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的,食品标识不得标称适合未成年人食用;

4)仅使用香精香料调味的,不得使用相关配料或食物的真实图片。使用真实图片以外的图案,应在图案临近位置醒目标示“图案仅供口味参考”等字样。

中食安信希望通过上述法规的整理,帮助食品企业和行业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国产食品新旧标签更替应重点注意的内容。同时,中食安信可提供标准法规咨询、食品标签审核等咨询服务,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010-513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