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膳食补充剂、膳食营养补充剂进口国内,是按《药品管理法》申报管理,还是按《食品安全法》申报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企业如有特殊需求,建议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