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木姜叶柯为“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年7号)”公布的新食品原料,其食用方式为冲泡。冲泡的形式是否只能做代用茶的形式?能否将其进行提取加工,做成固体饮料冲调形式食用?
答: 您好,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乳木果油等10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7年第7号),批准木姜叶柯为新食品原料;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文章来源:antion.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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