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多项与食品相关的法规标准将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重要法规情况,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解读,供大家参考。
2026年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新《办法》”),将于4月15日起实施,旨在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消费维权与违法举报处置流程,保护各方权益。新《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优化管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明确平台内经营者投诉由其公示地址或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处理,以解决纠纷难追溯、责任难落实等问题,有助于统一标准,定分止争,为消费者维权和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管辖提供更加明确清晰的指引,以进一步压实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和平台主体责任。
规范申请材料,增加规定投诉人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将“真实身份信息”细化为“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明确投诉人需提供经营者信息、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落实投诉人的初步举证责任,便于快速厘清事实,提升后续调节效率,同时细化恶意投诉判定情形,遏制恶意投诉与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强化权益保护,新增回访问效机制,加强对投诉处理情况的评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了原规章“互联网、电话”的表述,增强引导性,增强对消费者的告知内容,规范委托调解,完善鉴定检测,优化终止调解情形,明确举报人与商业秘密保密要求,规范投诉举报信息公示边界。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4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