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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法规梳理:金箔在食品中的应用现状

  • 日期: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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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年初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主办 ,中国经济网、腾讯网协办的“2015年食品安全热点科学解读媒体沟通会”上,“金箔入酒”作为食品风险交流领域中如何应对管理新媒体的典型案例成为2015年的食品安全热点之一。  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引发媒体及公众热议。2015年2月,秦皇岛检验检疫局食检人员在一批产自德国的“金装汽泡葡萄酒”中检测出金箔,根据我国法规规定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不得进口。并对该批葡萄酒进行了退货处理。 

        中食安信对全球主要国家的法规进行了梳理,整理汇总了各国食品中金箔的应用情况;虽然金箔在各国的法规中要求不同,但几乎在各国的食品工业中都有应用。

国内“金箔入酒”事件的始末

 
 

早在2001年,根据卫法监食便函〔2001〕107号《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金箔酒”进行卫生监督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依据《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2757—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81)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的规定,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当禁止将金箔加入食品中。

 
 
2014年8月,有申请人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交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依程序组织安全性技术评审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
 
 

2015年1月28日,鉴于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特殊性,为进一步广泛了解社会和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国卫办食品函〔2015〕28号),函件称,拟批准金箔(Gold)为食品添加剂,适用范围仅限白酒,最大使用量为每公斤0.02克。此征求意见一经提出,引发热议,而目前还没有发布正式公告。

国际上对于“金箔”的态度

        世界上不同国家、地区和组织对金箔的使用规定不尽相同,相关规定汇总如下:

 
 
世界卫生组织(WTO)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已将金箔(Gold(metallic) INS 175)列入食品添加剂范畴,作为着色剂使用。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食品添加剂评估报告,报告中显示,由于缺乏相关的食用数据,并不能提供金箔的规格和专题资料。但基于金箔的特殊性,考虑其食用量有限,不视为有害物。   

 
 
欧盟

        欧盟批准使用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根据(EU) No 1129/2011相关规定,金箔(E175)可用于巧克力装饰,糖果外包衣和烈性酒。其使用量是按照生产需求适量使用。

 
 
美国

        经中食安信咨询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金箔未列入美国安全食用物质列表中,因此不能使用。未经FDA授权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向FDA提出申请。

 
 
韩国

        根据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的相关规定,金箔作为天然添加剂可以用作着色剂在食品中使用,允许使用的食品范围是:酒类、果酱类、饼干类、面包或者年糕类、巧克力类、冰淇淋类(仅限外部的包衣)。其在上述食品范围中的使用量是按照生产需求适量使用。

 
 
日本

        根据《各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及保存标准》规定,金箔是指与微量的银或铜一起,同时用锤子敲打成非常薄的箔状物质。多用于酒或高级点心装饰、高级料理等中,不得在海带类、肉制品、鲜鱼贝类(包括鲸肉)、茶、紫菜类、豆类、蔬菜及裙带菜类中使用。其使用量是按照生产需求适量使用。

 
 
台湾

        根据台湾《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卫署食字第0970405591号)相关规定,“金 Gold  (Metallic)”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糕饼装饰、糖果及巧克力外层中。其使用限量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

 
 
香港

        根据香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相关规定,允许金箔用于糖衣药丸外用染色及糖衣粉制甜点装饰。

        综上所述,大部分地区及国家允许使用金箔作为食品添加剂中的着色剂,且其使用限量为按照生产需求适量使用,不过适用范围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在我国,金箔能否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酒中使用,其可行性还需进一步评估。但截止到目前,由于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还没有被国家卫计委正式批准,未列入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因此,在我国,酒中添加金箔无使用依据,属于违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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