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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

  • 日期:20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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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国际食品安全动态汇总,由中食安信汇总质检总局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欧盟

欧盟将对新型食品进行规定

2016年3月1日,欧盟发布G/SPS/GEN/1472号通报,对新型食品进行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该通报根据欧盟于2015年11月25日通过的2015/2283号法案制订,目的是为了使食品企业更容易为欧盟市场带来创新食品,同时保持高水平的食品安全要求。该法案预计于2018年1月实施。

2.“新型食品”的一般标准定义,本身为新型食品且无变化,采用了新型食品是或/和食品中含有不在欧盟1997年通过的关于新型食品法案中的新型食品成分。

3.通报的主要措施有两个方面:新型食品在欧盟层面的授权过程将被精简;新型食品安全评价将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进行。

4. EFSA将负责对新型食品进行指导和法律帮助,协助企业进行申请,同时方便消费者了解新型食品的具体情况

欧洲通过动物健康法

欧洲议会农委会2月23日消息,欧洲议会农委会通过动物健康法,将近40部有关法规整合,以加强对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疾病的防控。其主要内容包括:在预防方面强调良好畜牧养殖规范和负责任使用兽药;建立开放、透明、包容和基于科学的决策制度;明确农民、贸易商、畜牧专业人员有责任保障动物的良好健康状态,避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法规

2016年3月2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263,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2的有关内容,在附件2中D表格和E表格中,食品类别12.3由“醋”改为“醋和稀醋酸(用水稀释4%-30%)”。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欧盟放宽蜂蜜中噻虫啉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3月1日,据欧盟食品安全局消息,2月18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就修订蜂蜜中噻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发布意见。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No396/2005第6章的规定,德国要求放宽蜂蜜中噻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396/2005法规第8章的规定,德国起草了1份评估报告。欧盟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提议蜂蜜及其他蜂产品中噻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修改为0.2mg/kg。

欧盟修订氟唑菌酰胺进口限量标准

据欧洲食品安全局3月3日消息,依据396/2005第12章的规定,2月5日该局批准发布部分作物中氟唑菌酰胺的进口限量标准修订结果,其中杏仁、山核桃等商品中氟唑菌酰胺的进口限量修改为0.04mg/kg,茴香、芹菜等商品中氟唑菌酰胺的进口限量修改为9mg/kg。

欧盟修订谷物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

据欧洲食品安全局3月4日消息,依据396/2005第12章的规定,2月16日该局批准发布谷物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标准修订结果,其中大麦、燕麦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修改为0.3mg/kg,黑麦、小麦中氯氟氰菊酯残留限量修改为0.04mg/kg。

欧盟审查矮壮素残留限量标准

欧洲食品安全局2016年3月7日消息,据EC396/2005第12章的规定,2月24日该局批准发布矮壮素的审查结果,其中猪肉、牛肉、绵羊肉、山羊肉中矮壮素残留限量推荐为0.2mg/kg,牛奶、山羊奶、绵羊奶中矮壮素残留限量推荐为0.5mg/kg。

欧盟修订酒石酸泰万菌素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3月4日,欧盟发布2016/312法规,修订EU 37/2010法规附表关于猪、禽制品中酒石酸泰万菌素残留限量标准,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猪肉中的限量为50 μg/kg,禽蛋中的限量为200 μg/kg

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标准 将婴幼儿食品单列

2016年3月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324,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2A部分和E部分的有关内容,在附件2中A部分表格1增加“13EU609/2013提到的婴幼儿食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食品”类别,E部分食品类别由“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修改为“所有食品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包括特供以外的婴幼儿食品”;同时规定二氧化碳等11种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标准。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欧盟批准控制传染性动物疾病的修正法规

当地时间3月8日,欧洲议会批准修正关于传染性动物疾病的法案,主要内容为预防和控制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疾病的措施,该法规曾于2015年6月在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上以非正式方式通过。该法案将以往大约40部法律中关于传染性动物疾病的法规合并。此次修正法案主要有3个内容:

1. 为预防动物疾病,动物应享受更好的饲养条件,生产者需要更负责任的使用药物;

2. 要求各国各级政府和从事畜牧业的生产者更密切的关注动物性疾病的预防措施,措施应快速、透明、包容、全面、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3. 改善动物福利,打击动物非法贸易状况。

欧盟修订动物明胶等的要求

2016年3月11日,欧盟发布2016/355号指令,修订853/2004附件3中关于动物源性明胶、胶原及其高提纯物质的特定要求,包括第14节第1、2、4章和第15节第1、2、3、4章内容,增加第16节内容,主要涉及酸碱处理和温度要求,重金属和二氧化硫、过氧化氢残留限量标准等,并于发布后20天生效。

欧盟废止部分食品的健康声称

2016年3月15日,欧盟发布2016/371号指令,废止部分食品的健康声称,例如白芸豆标准化水提取物有助于降低体重,β-丙氨酸短时高强度锻炼期间提高性能等。

欧盟批准乳糖-N-新四糖等作为新食品成分使用

2016年3月11日,欧盟发布2016/375、376号指令,批准乳糖-N-新四糖、2-O-岩藻糖基乳糖作为新食品成分使用。该指令规定2种物质的特性、微生物标准、最大使用量,同时要求食品成分表中应标明“乳糖-N-新四糖”、“2-O-岩藻糖基乳糖”等。

欧盟制定动物产品中丙氧喹啉残留限量标准

欧洲食品安全局3月17日消息,依据395/2005法规第6章规定,3月17日该局批准发布动物产品中丙氧喹啉残留限量标准,其中绵羊肾、山羊肾中丙氧喹啉总量的残留限量为0.03mg/kg,绵羊肝、山羊肝中丙氧喹啉代谢物的残留限量为0.02mg/kg。

欧盟批准食品添加剂聚天门冬氨酸用于葡萄酒

欧洲食品安全局2016年3月17日消息,依据EC1331/2008法规的规定,对食品添加剂聚天门冬氨酸作为稳定剂用于葡萄酒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认为,聚天门冬氨酸作为稳定剂使用于葡萄酒(红、桃红、白葡萄酒)时,最大用量300mg/L是安全无害的。

欧盟修订部分产品中锈去津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3月24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6/440,修改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396/2005附件,修订锈去津的最大残留限量,删除了附件II和附件III的B中锈去津的内容,增加了附件V中锈去津的内容。本法规自发布二十日后生效,并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欧盟修订芥末中甜菊糖苷的最大使用限量

2016年3月24日,欧盟发布(EU)2016/441号法规,修订(EC)No1333/2008号法规附录II,新法规将芥末中甜菊糖苷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修订为120mg/kg。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20天生效。

美国

美国修订肟菌酯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6年2月26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肟菌酯的残留限量要求,本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6年4月26日前提交。其中芸苔属植物头和茎 (亚组5A)和绿叶类芸苔属植物(亚组5B)中肟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2mg/kg和30mg/kg。

美国发布G/SPS/N/USA/2728/Add.2补充通告

2016年3月2日,美国FSIS发布G/SPS/N/USA/2728/Add.2补充通告,拟对在鸡肉制品、火鸡制品以及生鸡中的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制定新的标准。

美国修订五氟磺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3月2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五氟磺草胺的残留限量要求,本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有听证要求的,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6年5月2日前提交。其中甲壳类动物和贝类(软体动物)中五氟磺草胺的最大残留限量分别为0.01mg/kg和0.02mg/kg。

美国要求海产品进口应进行报告并保存相关记录

香港贸发局网站2月26日消息,美国家海洋渔业局(NMFS)于4月5日前就今年某些鱼类和鱼类产品进口报告和保存记录相关提案寻求评议。该提案法规的许可、报告、保存记录要求适用于消费性入境和从保税仓库、外国贸易区所取出的消费性鱼类、鱼类产品。

美国提出“打击非法捕捞和水产品欺诈”新的追溯计划

据“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发言人宣布,该机构已向美国会提交了“针对美国市场上渔业产品新的可追溯计划”,该计划旨在打击“非法、未申报和无管制(IUU)捕捞活动”,并将遏止水产品交易中发生的欺诈行为。据悉,该提案拟通过“对进入美国市场的渔业产品建立并健全报告和备案制度,以便追查所有进口水海产品的最初起源。

美国发布通报对牛肉等规定进行修改

2016年3月7日,美国农业部下属的农产品运输销售服务局(AMS)发布G/TBT/N/USA/801/Add.2号公告,对G/TBT/N/USA/801通报中和美国农业部原1946号法案相关的内容进行修订,包括:1. 废除对牛肉、猪肉、碎牛肉和碎猪肉的强制性国家的原产地标记要求;2.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新规定,增加对牛肉、猪肉、碎牛肉和碎猪肉的冷藏方面的要求。该法案于3月2日生效。

美国发布除虫脲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3月8日,美国发布G/SPS/N/USA/9号通报,发布除虫脲残留限量标准,并于2016年2月12日生效,其中禽肉中的限量为0.06mg/kg,辣椒/茄子亚组8-10B中的限量为1.0mg/kg。

美国修订氟吡菌酰胺等的残留限量要求

2016年3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最终条例,对部分蔬菜和肉制品中氟吡菌酰胺的残留限量进行了修正;增加苯酰菌胺在番茄(亚组8-10A)、人参、块茎和球茎蔬菜(亚组1C)中残留限量,分别为2.0ppm、0.30ppm和0.06ppm。以上条例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反对或有听证要求的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6年5月9日前提交。

美国修订肌肉组织中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

2016年3月09日,美国发布通知,修订食品中多种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方法,由CLG-PST5.06版升级到CLG-PST5.07版,并于2016年3月14日生效。该方法用乙酸乙酯提取各种肌肉组织中的农药残留物,乙腈交换净化,经低温冷冻浓缩、固相萃取等步骤,最后用气质联用仪和液质联用仪进行测定。该方法适用于牛、羊、马、猪、家禽和鲶鱼的肌肉组织,包括1-萘酚等在内的108种农药残留检测。

美国发布牛脑海绵状病最终法规

美国食品药品局(FDA)3月18日发布《关于牛源性材料在人类食品及化妆品中使用的最终法规》,禁止在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和化妆品中使用某些牛组织材料,以防止牛脑海绵状病(BSE)的潜在危害。该法规是对2004年、2005年及2008年发布的临时最终法规《关于牛源性材料在人类食品及化妆品中的使用的临时最终法规》的修订。

美国修订猪肝中卡巴氧代谢物检测方法

2016年3月21日,美国FSIS发布通告,修订猪肝中卡巴氧代谢物检测方法,由CLG-CBX4.02取代CLG-CBX4.01版,并于3月31日生效。该方法首先用氢氧化钠溶液在沸水中消化30分钟,经酸化、提取、离心后,将提取物用SCX小柱和多种溶液净化,代谢物喹喔啉-2-羧酸用氢氧化钠-甲醇溶液洗脱,再经乙酸乙酯提取浓缩、甲醇水溶解后,用LC/MS/MS测定。该方法检测限为15ppb。

美国强化精简猪肉及禽肉法规

美国农业部(USDA)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3月18日发表声明称,将对现有的肉类和家禽产品规则进行强化和精简。新的拟定规则将废除猪肉和猪肉产品毛线虫控制要求,加强热加工的商业无菌肉和家禽产品的管控。FSIS正在就新规则征求意见。该规则是对2001年食品安全检验局规则草案的补充。

澳新

新西兰海域麻痹性贝类毒素超标

据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3月3日消息,在新西兰赫基昂加港南头至凯帕拉港北头的海域,在例行贝类毒素检查中发现该区域的麻痹性贝类毒素高达1.8毫克/公斤,超出MPI设置0.8毫克/千克的安全极限。MPI发出公共卫生预警,劝告市民不要收集或使用来自该区域的双壳贝类。

澳新修订部分商品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3月1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发布公报,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2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取消了甘蓝类蔬菜中扑草胺,茄子、甜椒中吡蚜酮等农兽残限量,新增的部分限量如下:乳类、蛋类、哺乳动物和禽类的食用杂碎或肉中氰霜唑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杏仁中戊唑醇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澳新修订苯并噻二唑等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2016年3月8日澳大利亚农兽药管理局发布公报,发布部分新增农兽药产品和认可标签,同时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4.2章《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取消了棉籽中啶虫脒农兽残限量。新增的部分限量如下,番茄中苯并噻二唑的残留限量为1mg/kg,赤豆中啶酰菌胺的残留限量为3mg/kg。

澳新发布公告批准实施3项提案

据澳新食品标准局消息,3月17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通知公告07-16,批准实施以下提案:

1. 使用2种沙门氏菌噬菌体制剂(S16、FO1a)作为加工助剂来降低沙门氏菌的污染风险。

2. 豁免部分食品配料标注过敏原信息,包括来自小麦淀粉的葡萄糖浆、完全精炼的豆油、大豆衍生物(生育酚和植物甾醇)、来自小麦或乳清的蒸馏酒精。

3. 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微生物标准。

加拿大

加拿大批准皂树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部分食品

3月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公告,修订添加剂列表,拟批准皂树提取物作为乳化剂用于油基着色制剂以及油基配料。目前加拿大已批准皂树提取物与皂苷作为发泡剂用于饮料,用量参照良好操作规范(GMP)。

加拿大批准苹果酸氢钠作为被膜剂用于部分食品

3月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公告,修订添加剂列表,批准苹果酸氢钠作为被膜剂用于口香糖、无糖饮料、糖果与明胶甜点粉。苹果酸氢钠在口香糖、无糖饮料、糖果中限量为1.5%(成品中);在明胶甜点粉的限量为1.5%(成品中)。

加拿大发布修订允许使用甜味剂列表的通报

2016年3月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了G/SPS/N/CAN/997号通报,修订允许使用的甜味剂列表,扩大了甜味剂赤藓糖醇的使用范围,批准赤藓糖醇用于除了可乐型饮料外的无酒精碳酸果味饮料和甜味饮料,最大使用量为1.5%,通报评议期截至2016年5月9日。

加拿大发布新的清真标签等通知

2016年3月9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发布新的清真标签和广告要求强制执行的通知,新的清真标签和广告要求将继2年的过渡期后于2016年4月4日强制执行,与食品药品法规中的相关修订内容发布在2016年4月23日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

加拿大确定乙基精喹禾灵等农残最大残留限量

2016年3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G/SPS/N/CAN/985/Add.1、G/SPS/N/CAN/986/Add.1、G/SPS/N/CAN/987/Add.1号通报,确定乙基精喹禾灵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6ppm,异丙甲草胺在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ppm,调环酸钙在作物亚组12-09A(樱桃)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4 ppm。

韩国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订案

3月2日,据韩媒报道,韩国KFDA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订案。其主要内容为:修改营养成分的标示单位与方法,以及营养成分的标示顺序。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

3月9日,韩国KFD发布了(第2016-18号)告示,对《食品法典》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以往作为暂定食品原料使用的黄粉虫幼虫及双斑蟋,追加到食品原料目录,扩大了安全使用范围,以便所有营业者均可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韩国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分阶段强制实施追溯管理制度

3月14日,韩国KFDA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

1. 自今年8月起,火腿、香肠类、猪排类等与生产类型无关,各车间可一次申请HACCP认证,以消除畜产品加工者的不便、节省认证所需费用。

2. 自今年8月起畜产品相关营业者到税务局与市、道、郡其中任意一个地方便可完成停业申报。

3. 自今年12月起,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制品,将根据年销售额分阶段强制实施追溯管理制度。

韩国修订《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

韩国MFDS发布告示,对《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随着2月4日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正式实施,进口食品的追溯管理也转到该法律,由国外进口的食品、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家畜及畜产品追溯管理相关法律中的进口牛肉除外)都包含在了《食品及健康功能食品追溯管理标准》的对象范围之内。上述对象范围变更的同时,MFDS对相关术语及法律依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以往农、畜、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追溯管理的标识(LOGO)不同,为提高消费者对该制度的认证度,将统一合并上述食品的追溯管理标识LOGO。

日本

日本出口鲭鱼罐头混入秋刀鱼

3月3日,据日媒报道,日本千叶县铫子市水产加工公司“信田罐头”,在2014年制造的约300万罐出口鲭鱼罐头中混入了秋刀鱼,而且即使罐头中有一半以上为秋刀鱼,也没有对秋刀鱼进行任何标识。2015年的鲭鱼罐头没有混入秋刀鱼。

日本修改2016财年进口食品强化监控计划

2016年3月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04第8号通知,修改2016财年进口食品强化监控计划。修改内容如下:1. 增加蜂蜜及制品中泰乐菌素、水产食品中左旋咪唑的进口强化监控检查;2. 新增加监控项目双甲脒,该次修订仅针对蜂蜜及制品。

日本解除对我国产紫苏中嘧霉胺、大葱中哒螨灵的强化监控检查

2016年3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16第1号通告:取消对中国产紫苏中嘧霉胺的强化监控检查,同时取消对中国产大葱中哒满灵的强化监控检查。

日本公布2016年度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

2016年3月2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28第1号公告,公布2016年度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该计划指出,为了确保进口日本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玩具的安全性,进口食品从出口国的生产到进口的各个环节,都需要厚生劳动省和检疫所设定监控指导计划。2016年的监控指导计划适用时间为2016年4月1日到2017年3月31日。

台湾

台湾地区发布氟尼辛等的检验方法

3月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900188号公告,制定“食品中动物用药残留检验方法-氟尼辛及托芬那酸的检验”,并从公布之日生效,其检出限为0.002ppm。

台湾地区制定食用禽蛋出饲养场的防疫措施

2016年2月2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51471034号公告,制定《食用禽蛋运出家禽饲养场的防疫措施》,并自即日生效。

台湾地区加强对韩国输台贝类产品管理

3月2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51300646号函,为强化韩国输台贝类产品源头管理,公告“自韩国输台贝类,需检附该国卫生主管机关的卫生证明文件,方可受理报验。”并自2016年3月21日(以出口日计)起实施。

台湾地区发布《食品添加物应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

台湾地区“卫福部”3月4月发布食字第1051300040号公告,强制要求食品添加物的生产者必须到“食品药物管理署”相关平台登录产品的商品名称、用途分类、形态、成分、产品规格说明或含产品规格的检验报告、产品标签等资讯,完成登录后,才核发“产品登录码”,要求食品添加物生产者应在产品的容器或外包装明显标示产品登录码字样及其登录码,产品应完成登录后方可制造、加工和销售,通过此规定,强化对食品添加物的管理。

台湾地区发布订定“食用牛羊脂卫生标准”

2016年3月23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883号令,发布订定“食用牛羊脂卫生标准”,其主要内容如下:食用牛羊脂的原料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规定,并来自屠宰时健康的牛或羊所取得的清洁完整且可供食用的脂肪组织,及带骨或肌肉的脂肪部分熬制而成的食用牛羊脂;食用牛羊脂应具良好色泽(灰白色至淡黄色),不得有异味或酸败气味;酸价应为2.5mg KOH/g fat以下;其卫生安全,应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所定的其他相关标准。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台湾地区制定包装食用盐氟标示规定

3月25日,台湾地区“卫福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0008号公告,预告制定“包装食用盐的氟标示规定”草案,目的是针对添加氟化钾、氟化钠的包装类食用盐的标示进行规范,按此草案,预包装的食用盐,除了应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外,还增加了品名要以“氟盐”、“含氟盐”、或“加氟盐”命名,还应注明“使用含氟盐及氟锭前应咨询牙医师意见”、“限使用在家庭用盐”等醒目字样,此外,还需要在营养标示栏标示产品的总氟含量等规定。该草案有60天的评议期。预定2016年7月1日(以制造日期为准)执行。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标示宣称或广告词句认定基准

3月28日,台湾地区“食药署”网站消息,“食药署”拟修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词句涉及夸张、易产生误解、医疗功效的认定基准,该基准已于2012年9月28日发布,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食药署”参照欧美日韩等国相关规范及食品广告标示咨议会审议意见,拟对原基准的第四条附表一、二进行修订。主要内容是:增列“一般营养素可明确的生理功能例句”,如新增营养素成分应标示每日最低摄取量、新增蛋白质、锌、铬的功能描述例句;明确营养素成分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条件。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4月10日。

香港

香港公布肉类添加二氧化硫专项食品调查结果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月29日公布肉类添加二氧化硫专项食品调查结果。在约600个肉类样本中,除6个样本检出含有禁止使用的二氧化硫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整体合格率为99%,不合格样品为4个鲜牛肉和2个鲜猪肉。

香港禁止美国产的生蚝进口及在港出售

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3月2日公布,即时禁止美国华盛顿州PennCove生产的生蚝进口及在港出售。中心接获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通报1宗食物中毒个案,个案涉及人士曾进食生蚝,其粪便样本经化验后证实对诺如病毒呈阳性反应。根据有关资料,涉事生蚝产自美国华盛顿州PennCove。为审慎起见,中心即时禁止该区生产的生蚝进口及在港出售。

其他

荷兰牛肉等产品获准进入美国市场

据荷兰政府网2月26日消息,荷兰牛肉和小牛肉产品获准进入美国市场,目前欧盟国家中仅荷兰、爱尔兰和立陶宛3国获得了对美牛肉出口许可。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管理局正在与美国有关部门就出口许可证的技术性细节进行协商。

意大利发布橄榄油认证标签

食品导航网3月2日消息,据意大利橄榄油行业消息,意大利特级初榨橄榄油油瓶上将加施认证标签,从而有助于抗击假冒产品,让消费者从树木跟踪到餐桌。标签含有QR条码,以便消费者可以立即发现更多的橄榄油原产地信息。据悉,只有产自意大利橄榄、在意大利加工的橄榄油并可溯源到生产厂的才可以加施该标签,这是由意大利农业联盟(CIA)、橄榄种植商国家联盟(CNO)、意大利相关工厂共同制定的。

泰国将实施茉莉香米统一标准

光明日报曼谷3月2日电(记者马勇幼)近日,泰国商务部发布消息称,为满足高品质消费群体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泰国茉莉香米出口,将颁布茉莉香米统一标准。该标准规定,单位质量内,只有茉莉香米的含量高于92%才可以在出口中使用“泰国茉莉香米”的标签。新标准将在2016年内实施。

肯尼亚发布果蔬标准草案

2016年3月7日,肯尼亚发布G/TBT/N/KEN/460号通报,拟发布果蔬标准草案。该草案对新鲜水果、蔬菜、草药、香料合法合规的采购、安全生产、处理销售作了规定,适用于行业内的所有参与者。该草案规定了水果和蔬菜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卫生安全要求,考虑了消费者和工人的行业安全规定,并推荐了适当环境条件下生产的园艺生产和营销的目标质量。

印度尼西亚制定强制性清真产品的认证及标示

据3月7日台湾地区“经济部”网站消息,印度尼西亚正在依据“清真产品认证法”(Halal Product Assurance Law)研究制定强制性清真产品的认证及标示,并将设立官方机构(BPJPH)核发清真认证并制定相关行政规则。据悉,印度尼西亚将于今年9月前完成该清真产品认证法的施行细则及相关措施,并于2019年起正式实施。该法若顺利实施将成为全球第一个强制性清真产品认证及标示法规,印度尼西亚在执法上将要求进口清真相关产品明确标示“清真”或“非清真”。

印度解除对日本食品的进口限制

共同社3月9日电,日本农林水产省9日宣布,印度解除了福岛核事故后对日本产食品实施的进口限制。此前印度要求就所有日本产食品在进口时要进行放射性物质的抽样检查,而该规定已于2月26日取消。

菲律宾批准新的转基因管理条例

据《商业镜报》3月9日报道,应绿色合作组织的请求,菲律宾相关部门评估修订转基因管理条例(AO8),并暂停进口所有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种子和农产品。经过2个月的修订,菲内阁批准了新的转基因管理条例,“条例”将于今年4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