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开始,《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等多项与食品相关的法规标准即将正式实施。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共涉及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及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两个方面,三点内容:
一是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实行许可制度;明确了发货方、收货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义务;明确了有关配套制度要求。9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相关制度文件意见;
二是明确相应法律责任。增加对于违反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规定的相关处罚内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的,最高将面临五十万元处罚。
三是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要求企业按规定生产,9月19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相关配套文件意见,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管理范围,并同步印发《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注册材料与要求。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12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