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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关于显齿蛇葡萄叶水提物是否可作为固体饮料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问题

  • 日期:2025-04-07
  •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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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根据《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第16号),显齿蛇葡萄叶来源:葡萄科蛇葡萄属显齿蛇葡萄(拉丁学名Ampelopsisgrossedentata),食用部位:叶,显齿蛇葡萄叶为新食品原料。现在湘西地区部分企业以显齿蛇葡萄叶为原料,以水作为溶剂,经提取、澄清、过滤、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水提物,制定团体标准T/ZMX005-2020《张家界莓茶水提物》,品质要求项目:水分、灰分、总黄酮、二氢杨梅素。请问这种显齿蛇葡萄叶水提物,是否可以固体饮料食品类别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市场销售。

答: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0号)批准显齿蛇葡萄叶为新资源食品,规定了显齿蛇葡萄叶的中文名称、拉丁名称、基本信息、食用部位,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规定了食用方式为冲泡。从安全性角度考虑,新食品原料的开发和使用应严格执行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