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碟
在专题记者会上,记者提问道,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仅半年多,“两会”以后全国人大就要启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为什么如此紧迫地来开展这项工作?目前我们国家只有70% 的市和30% 的县整合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仍然还有很多的市县没有落实到位,这是否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
柳斌杰回答说,作为党和各级政府的民心工程,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国际、国内社会的关注,今年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目的就是要加大这部法律的宣传、普及和执行力度,切实解决食品生产、销售、市场整个环节出现的问题。
柳斌杰坦言,当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宣传普及不到位。很多生产者、消费者并不知道新法中的规定,尤其是新增加的几十条新条文。
二是监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没有完全到位,很多地方尚未建立起新法所要求的监管力量。
三是执法力量薄弱。在基层仍然出现一些环节上无人监管的情况,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是实施细则没有出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原则上确定了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的标准、预警机制、防控措施、依法处理、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环节,要实行起来还要有具体的细则来落实。管理当中还有很多细节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执行细则把它变成可操作的管理制度。
五是基层难题还没有解决。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制定时期就留有接口,要求地方制定食品管理方面的法规,现在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制定出台相关法规。对农贸市场,食品一条街,农民自产、自用剩余的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准入规定,一旦流通起来会造成很大问题。
所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执法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将亲自参加执法检查,解决食品链条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建立起真正的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把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彻底解决,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加健康、幸福地生活。
媒体说
柳斌杰的回答指出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向社会传达了食药监部门加强此次执法检查的决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更引起了广大媒体的普遍关。3月11 日,由新华网报道的《柳斌杰:把< 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作为今年的一个重点》,中国食品安全网发布的《本报记者就< 食品安全法> 执法检查提问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中国新闻网发布的《柳斌杰:<食品安全法>执法力量薄弱 一些环节无人监管》被人民网、新民网、中国青年网、光明网、中安在线、央视网、大众网、央广网等媒体转载。相关报道关注度较高,此后被各媒体网站持续转载报道,人们呼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背景板
2015 年4 月24 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10 月1 日,正式实施。
中国人才网刊登的《2015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解读》指出,新法中对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进行了修改: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监管完善;加强对高毒、剧毒农药的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等。
从去年10 月1 日起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始积极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直在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道路上前进。
舆情点评
现行《食品安全法》的前期制定过程实际是一个呼应社会广泛关切和集中普遍民意的过程,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从严整治食品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决心。而各界冠之以史上“最严”的解读,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严厉程度。该法颁布近一年,履行近半年。宣传如何,执行如何,成效如何,全国人大据其职责检查盘点一下,从时间和内容上来看应该正是时候。
落实“四个最严”,是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的各级共识。在食品安全依然处于问题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之际,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不仅让最严格的监管有了法律支撑,更让食品安全在依法“从严”中寄予了更多的希望和期待。
任何一部法律的全面贯彻执行,都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差异,思想观念和公众素质不同,依法治理的基础环境不一,都会集中反映出各地执行法律法规的深度、广度和力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同样如此。
全国人大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改良执法环境、改观执法现状、改善执法条件、改进执法方式、改变执法理念和改革执法体制等都是一个难得的机遇,更是系统盘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现状、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加大整体推进力度的难得契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的主体之一,一直在对如何全面贯彻执行该法进行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施行以来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化的成果也有目共睹。
法律的生命贵在执行。《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是包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内的各方共同的责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示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是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前提。
从这层意义上来说,配合人大开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薄弱环节不护短、对落实不力不回避,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问题和诉求,应该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重点工作和正确认识。
来源:健康霄云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