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果汁、果汁饮料;酸奶、酸酸乳;莲蓉月饼、莲蓉味月饼……这些名称相似的食品是同一种食品吗?包装上标示的食品名称合规吗?如何通过食品名称选购到自己想要的食品?本期中食安信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食品名称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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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上应标示什么样的食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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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即真实属性名称)。
真实属性名称是指能反映食品本身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固有特性的专用名称,包括对食品或配料特征、工艺特点、食品类别等一种或多种食品专属特征的描述。真实属性名称首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及与食品命名有关的公告中已规定或采用的名称,或与之本质相同的名称。一般可以从产品执行标准中找到。例如:某牛奶粉执行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其真实属性名称就是乳粉,按照该标准要求,牛奶粉可标示为“乳粉”或“奶粉”。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务院相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及与食品命名有关的公告中已规定或使用的名称时,应使用能充分说明食品真实属性且不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作为属性名称。例如:三明治,这个名称在标准、法规里并没有,但这个名称就能够说明真实属性,而且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解混淆。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会通过“特色名称”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些特色名称可能是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地区俚语名称、商标名称等等,比如雪媚娘、猫耳朵、芝士、提拉米苏、老婆饼、烤馍片、奥利奥等等都属于上面几种类型。GB 7718-2025明确规定:在食品属性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可以同时标示上述名称。当上述名称中含有易使消费者误解、混淆食品属性的文字或词语时,应在属性名称同一展示版面的临近位置使用不大于属性名称的字高且与属性名称相同的字体、颜色进行标示。
错误示例说明:该产品名称为“一罐酸奶”,真实属性名称为“生牛乳发酵酸奶饮品”,真实属性名称的字高小于上方的产品名称“一罐酸奶”,且其字体、颜色均与其不一致,消费者容易将产品真实属性误解为酸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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