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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在产品备案时,需要配伍营养物质的,提供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要求是什么

  • 日期:2023-12-23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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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在产品备案时,需要配伍营养物质的,提供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要求是什么?

大豆分离蛋白或/和乳清蛋白确需与营养物质配伍的,应提供与已批准产品相同配方原料种类、相同保健功能的资料。其中相同配方原料种类资料,是指与已批准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原料】项下内容完全相同的原料名称和种类,备案产品不应增加或删减已批准产品的原料名称和种类。相同保健功能资料,是指已批准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中【保健功能】项下,至少包括该原料目录中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