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保质期和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进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处理区,可以视为违法经营行为吗?相关处罚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吗? 1.在餐饮单位⻝品处理区发现过期⻝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超过保质期后,虽在⻝品处理区但未使用及无使用可能的, 可依据《⻝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定性为未定期检查库存⻝ 品,未及时清理超过质期⻝品,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予 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如果餐饮单位店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建议按照《⻝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处理,具体还有看实际情形,看饭店是否销售。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调查重点是是否使用和是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