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健康消费”理念深入人心,益生菌已成为食品市场的“明星成分”,但行业中“死菌冒充活菌”“添加量与实际有效含量混淆”等乱象仍时有发生。科学认知益生菌,首要前提是依据权威标准明确其定义,同时厘清使用与宣传的规范边界,避免陷入认知误区。 PART.1 益生菌必须是“活菌” QB/T 4575-2023《食品用菌种制剂》对“益生菌”给出明确定义,即当摄取足够数量时,能对人体起到有益健康作用的活的微生物。 这个定义强调了两个核心要素: 1.必须是“活菌”:只有处于活性状态、可生长繁殖的微生物,才可能实现益生效应。产品中添加的菌种在加工或保存过程中失活,或生产时经过灭活工艺,就不能称之为“益生菌产品”。“活菌”属性是益生菌的核心价值,脱离这一前提谈“益生菌功效”是概念误导。 2.必须达到“足够数量”:益生菌需要在“足够的摄入量”下才能观察到健康效应,脱离了摄入量谈健康作用并不科学。 PART.2 哪些标准对益生菌含量有明确要求? 我国多个食品标准对益生菌的使用和含量提出规范,确保消费者获得真正有益的产品。 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明确规定: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杀菌)型产品乳酸菌数应≥106CFU/g(mL),并在产品标签上标识乳酸菌含量。这意味着,如果您购买的是“活菌型”乳酸菌饮料(如冷藏销售的“XX活菌饮”),在保质期末,其活菌含量也必须达到百万数量级以上,否则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 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食安标准规定:添加活性菌种的产品其活菌数应≥106CFU/g(mL),在产品整个货架期内,活菌数都应确保该数量才是符合要求的产品。婴幼儿允许使用的菌种法规里也有明确规定,只能使用《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使用时应在配料表中明确标示菌种名称和菌株号。 PART.3 宣传时必须注意的两大误区 相比于使用环节的法规要求,益生菌的宣传环节更需警惕“偷换概念”,其中两个核心区分点必须明确。 1. 死菌≠益生菌,不可宣称“益生功效”:严格区分“活菌”与“死菌”是宣传的底线。对于加工过程中已失活的菌种,若仍以“益生菌”为宣传卖点,即构成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依法维权。 2.添加量≠含量,保质期内含多少活菌才重要:许多商家在宣传中玩“文字游戏”,如“添加专利活性菌株XXX 1000亿”——这是“添加量”,是生产时的投料量,不是最终产品中的存活量。真正重要的是保质期内的活菌含量,即消费者吃到的活菌数量。而“含量”受生产工艺、储存条件等因素影响,往往会低于添加量。若仅标注“每袋添加XX专利菌株100亿”却不明确实际含量,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以下几种宣传方式供参考: PART.4 总结
来源:中食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