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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 日期:2020-06-02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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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原料这一名词的前身为新资源食品,最初来源于1983年中国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利用新资源生产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门审批”),由此初步确定了新资源食品的基本管理制度。此后,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中则使用了“新的食品原料”这一表述。2013年,随着《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新资源食品”正式更名为“新食品原料”并延续使用至今。目前现行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已实施将近13年之久,预测未来新食品原料相关的法规也将进行整改修订,进一步明确细化管理制度及法规内容,查缺补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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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食安信

图1:新食品原料法规发展进程


新食品原料申报材料要求

如果企业使用的原料符合新食品原料的定义,则在使用前需将原料申报为新食品原料。根据《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的要求,申请新食品原料所需的材料有以下内容(具体细节要求需根据不同原料的种类而定):

(1)申请表

(2)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  

(3)安全性评估报告

a)     成分分析报告

b)    卫生学检验报告(有资质要求)

c)    毒理学评价报告

(有资质要求,试验项目根据国内外使用情况而定,项目数波动范围为2~7项)

d) 微生物耐药性试验和产毒能力试验(有资质要求,仅针对微生物)

e) 安全性评估意见

(需提供申报物质基本信息、成分分析、毒理学资料、人群资料、食用和使用情况和摄入量评估等信息给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撰写)

(4)生产工艺    

(5)执行的相关标准

(6)标签及说明书    

(7)国内外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8)申报委托书(委托代理申报时提供)

(9)有助于评审的其他资料

(10)未启封最小包装的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此外,申报物质为进口的情况下,还需提供以下文件:

(11)进口新食品原料需提交的材料

a)     进口新食品原料出口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该产品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材料

b)    进口新食品原料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有关机构或者组织出具的对生产企业审查或者认证的证明材料


如果您对新食品原料申报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中食安信(010-51301566),我们提供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申报服务及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