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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启在即,新规的这些变化要了解!

  • 日期:2021-04-14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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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第24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届时,原2012年公布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目前,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的18 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即将于2021 年 11 月 1 日后开启注册。中食安信可以提供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服务,协助企业更好更快完成注册工作。为帮助企业了解新版《管理规定》的变化与调整,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供各位参考。



1.扩大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适用范围



结合同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18条内容,“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新版《管理规定》提出,注册范围包括“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不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注册范围与现行要求(乳制品、水产品、肉类、燕窝和部分国家蜂产品)相比,新版《管理规定》扩大了食品类别,从目前要求来看,所有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都需要注册。同时新版《管理规定》提出两种注册形式:

a.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如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增加了部分食品种类,需要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基本上沿用现行要求;

b.由企业申请注册。除以上所列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由境外生产企业自行注册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对于申请材料列明了企业注册申请书,身份证明文件及合规声明等内容。




2.调整评估审查及注册管理要求



新增以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由海关总署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评审组进行评估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给出“予以注册并给与在华注册编号”或“不予注册”的结论。可能考虑国外疫情或审厂时间等因素,新版《管理规定》注册有效期与延续注册有效期在现在4年基础上将延长至5年,与国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时间相同。

注册管理方面,对变更、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撤销注册的情形作出详细说明。如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通过注册申请途径,向海关总署提交变更申请。海关总署评估后认为可以变更的,予以变更。而对于生产场所迁址、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者所在国家(地区)授予的注册编号改变的则需重新申请注册。同时对延续注册时间要求适当放宽,由现行的有效期届满前1年更新为有效期届满前3至6个月。




3.更改标签标识要求



在标签标识方面,由现行“食品外包装上如实标注注册编号”,更改为“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新版《管理规定》实施后,企业需特别注意注册编号要在内外包装上同时标示。



结语



新版《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中食安信希望通过以上解读内容,帮助企业了解主要变化,作为筹备注册工作时的参考。目前法规中对是否有过渡期等内容尚未明确,中食安信将持续关注后续文件发布情况,及时与各位分享。


目前,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的18 类以外的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即将于2021 年 11 月 1 日后开启注册。中食安信可以提供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相关服务,协助客户更好更快完成注册工作,如有更多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010-51301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