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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川曝光“铁拳”“春雷”行动典型案例

  • 日期:2024-10-29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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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暨“春雷”行动,着力查办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分公司未取得资质从事集体配餐服务案

 2023年11月21日,该局对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华分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事食堂经营,合法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现场未能提供从事集体配餐服务的相关资质证明。经查,2023年6月,当事人与四川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膳食配送合同书》。2023年11月17日,该公司向其订购1072份盒饭,价值16080元。当事人采购原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后,在其经营地址加工制作“青笋木耳肉片”“三色鸡丁”“卤鸡腿”“咖哩土豆”“米饭”等,并租用三辆普通面包车运送到指定地点。

 2024年1月30日,该局对其罚没11.24万元。

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食品案

 2023年11月6日,该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对该公司租用的民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正在生产食品,且无法提供该场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场发现“奶枣巴旦木”“枣仁派”半成品230箱。经查,截至案发时,当事人安排员工自行分装并销售“奶枣巴旦木”“枣仁派”产品,货值0.48万元。2024年2月29日,该局对其罚没26.23万元、没收生产设备。

 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某虚假宣传销售食品及其它商品案

 2024年4月25日,该局根据线索对柳林镇罐子沟荷花谷(游客中心)内的宣传销售会场进行突击检查时,查获保健食品、“江之谣”乳胶产品“乳胶养参内裤”“乳胶牙膏”等多种商品,总价超13万元。经查,刘某某通过网络搜集产品信息,并雇佣讲师包某某在未对产品实际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现场对消费者进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涉嫌构成诈骗罪。

 2024年5月17日,该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传媒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案

 2024年3月27日,该局接到县公安局移送线索,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酒吧有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行为。4月18日,两局联合对当事人经营的酒吧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酒吧容留两名未成年人,其中一名正在饮酒,执法人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同时,调取监控发现,该酒吧在3月25日晚营业期间向未成年人熊某销售啤酒24瓶。经查,该酒吧未能严格执行对入场人员身份证件的核查程序,致使未成年人进入其经营场所并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6月28日,该局对其罚没2.00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