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开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含第1号修改单)》和多种与食品相关的法规标准即将正式实施。其中,2024年6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了解重要法规情况,中食安信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简单解读,供大家参考。
《决定》指出为了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地,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目录,主要涉及到与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调整的法律条款为《食品安全法》的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适量保健食品以及对临床急需的已在境外合法上市的少量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少量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可临时进口,并在本医疗机构内使用。《决定》期限为五年,自实施之日起算。
除上述法规外,中食安信还梳理汇总了10月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详细内容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