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5年12月30日公布的《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食品相关)
一、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
货物种类 | 海关商品编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 | 8419810000 | 加工热饮料,烹调,加热食品的机器 | 台 |
8421220000 | 过滤或净化饮料的机器及装置(过滤或净化水的装置除外 ) | 台 | |
8422301010 | 乳品加工用自动化灌装设备 | 台 | |
8422301090 | 其他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 | 台 | |
8434200000 | 乳品加工机器 | 台 | |
8438100010 | 糕点生产线 | 台 | |
8438100090 | 通心粉,面条的生产加工机器(包括类似产品的加工机) | 台 | |
8438500000 | 肉类或家禽加工机器 | 台/千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