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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备案保健食品变更增加规格后是否需要再申报生产许可?

  • 日期:2025-08-09
  •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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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根据《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如需要备案多个规格时,应按备案变更程序申请”,请问备案产品获取生产许可后,变更增加新规格是否需要重新申报生产许可?谢谢。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备案产品获取生产许可后,增加新规格需要申报生产许可变更。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