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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韩国儿童嗜好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颜色、形状标示——“信号灯标示制度”简介

  • 日期:2024-04-25
  • 来源:中食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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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供符合儿童需求的营养信息,预防儿童肥胖、营造健康营养均衡的饮食环境,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儿童嗜好食品等营养成分与含有高咖啡因食品的标识标准及方法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根据儿童嗜好食品中糖类、脂肪、饱和脂肪、钠含量的不同分为了高、中、低三种分类等级,并鼓励、推荐食品企业按照红色、绿色、黄色和特定图案形状进行标明,让儿童能够简单快速地理解,更容易识别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这一营养成分含量分类标示制度也被称为“信号灯标示制度”。下文为“信号灯标示制度”具体内容:

1.儿童嗜好食品定义

儿童嗜好食品是指在韩国《食品法典》列举的食品类别中,儿童喜爱或是经常食用的食品。

2.儿童嗜好食品类别

“信号灯标示制度”对象食品只适用于儿童嗜好食品中的加工食品,加工食品包含零食类和代餐类,具体细分如下:

(1)零食类

①饼干类中的饼干(韩式点心除外)及糖果类,冰果类;

②面包类;

③巧克力类;

④乳加工品(原乳含量超过82.5%的乳制品除外)中的加工乳类,发酵乳类(发酵黄油乳及发酵乳粉末除外),冰淇淋类;

⑤鱼肉加工品类中的鱼肠;

⑥饮料类中的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乳酸菌饮料,混合饮料。

(2)代餐类

①面类(仅限容器面)中的油汤面及面条;

②即食食品中的紫菜包饭,汉堡,三明治。

3.儿童嗜好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对象:

糖类、脂肪、饱和脂肪、钠

4.儿童嗜好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颜色、形状标示方法:

根据上述4类营养成分含量的不同,《规定》制定了儿童嗜好食品分级颜色标准表(见下表1)和营养成分含量形状标示图案(见下图1)。企业可以根据食品类别结合等级分类颜色标准表和形状标示图案自主标示。

标示位置:应当标示在主标示面。但,主标示面面积小于等于50cm2时可标示在其他面,形状标示图案选择其一标示即可。

表1营养成分含量分级颜色标准表(*以1次摄取参考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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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营养成分含量颜色、形状外,可省略左边手掌图案及文案,见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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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营养成分含量形状标示图案

<儿童嗜好食品营养成分含量标示案例>

例1:该产品三角团饭营养成分含量信息从左至右依次为糖1g,脂肪1.5g,饱和脂肪0g,钠223mg。三角团饭在儿童嗜好食品中归类为代餐类,按照表1代餐类和图1的信息,选择对应颜色及图案标明于主标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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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该产品热狗营养成分含量信息从左至右依次为糖10g,脂肪8g,饱和脂肪1.2g,钠230mg。热狗类食品在《食品公典》属于面包类,因此可参考表1零食类和和图1的信息,选择相应颜色及图案标明于主标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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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儿童嗜好食品“信号灯标示制度”是建议食品制造、加工业者及进口商自主参与、自律标识制度。如有食品生产企业向韩国出口此类儿童嗜好食品,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营养成分含量颜色、形状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