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开始,《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以及多项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法规标准将正式实施。
自2024年5月1日起,人参、西洋参、灵芝正式启动保健食品备案。2023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规定了人参、西洋参、灵芝的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应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对人参生长年限不作限定。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 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
从2020年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发布了3次备案保健功能原料的批准动态,共计10款备案保健功能原料已获批(见表1)。